“诗经流韵·文脉传承”首届诗经文学奖颁奖盛典晚会在
12642 2024-10-12
首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
第九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作品征集启事
千载诗人地,池州杏花村。晚唐诗人杜牧于唐武宗会昌年间任池州刺史时,春游城西杏花村,写下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千古绝唱。千百年来,历代文人墨客纷至沓来,寻幽访古,竞相吟咏其间,留下了数以千计的诗词歌赋。清康熙年间杏花村人郎遂编撰《杏花村志》,开创史上编村志之先河,也是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杏花村也因此被誉为“天下第一诗村”。
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是由池州杏花村诗社发起的一项诗词文化品牌活动,每年清明时节在享有“天下第一诗村”美誉的池州杏花村举办,至今已连续八届,诗人余光中、舒婷、李文朝、周啸天等都曾参加诗会,不仅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也逐渐成为全国诗友学习、交流、展示的一个良好平台,成为一项全国性的诗词文化交流活动。为进一步隆重纪念杜牧,弘扬诗词文化,推动安徽诗词文化对外交流、融合与发展,充分展示当代诗人的诗歌及书法创作的优秀成果,特举办首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九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活动。
一、活动名称
首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九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学术指导: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文学艺术委员会
中国文艺家杂志社
主办单位:
安徽省诗词协会
承办单位:
池州市杏花村集团有限公司
池州市杏花村诗社
活动组委会:
顾 问:
周啸天、 查振科、 雁西、 向阳
主 任:
叶如强(省诗词协会会长)
副主任:
左会斌(省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周圣华(省诗词协会副会长)
程志和(省诗词协会副会长)
董万英(省诗词协会副会长兼常务副秘书长,省诗词协会女子诗词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方立华(安徽杏花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文汉(杏花村诗社社长)
成 员:
张 华(杏花村诗社常务副社长)
吴 淞(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胡淑秀(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陈 莉(杏花村诗社副社长、秋浦诗社社长)
储炳辉(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陈 秀(杏花村诗社秘书长)
柯其正(《杏花村诗词》编辑部主任)
许 梦(杏花村诗社副秘书长)
章征胜(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 琼(池州杏花园文化旅游发展公司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其成员如下:
主 任:
张 华
副主任:
胡淑秀、陈莉、陈秀、柯基正、章征胜(常务)、 吴琼
四、活动内容
(一)首届“杜牧诗歌奖”作品征集及评选活动
1、征集对象
全球诗人
2、征稿要求
(1)诗歌作品可以是古典诗歌(格律诗、古风)或现代诗歌,以杜牧、清明、杏花村为主题者优先。内容积极向上,风格不限,每人限投一首(或一组),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文责自负;书法作品只限诗人投稿,每人限投一幅作品,要求书写自创诗词,创作内容积极向上,长短不限。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70cm,条屏不超过四屏,不要装裱;行书、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严禁代笔,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2)本次活动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为保证书法作品如期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
(3)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微信号、QQ号)。
(4)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使用等权利,不另计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征稿日期: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截止。
(6)来稿联系人:章征胜;联系电话:18205669200;电子信箱:dmsgj@sina.cn;收件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422室,邮编247000。
3、奖项设置
(1)大赛设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名;提名奖30名(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0名。
(2)获得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的分别颁发获奖奖杯、证书和奖品,奖品为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杏花村志》一套(含线装《杏花村志》十二卷、线装《杏花村续志》三卷、点校本《杏花村志·杏花村续志》一套),名家书写获奖作品的书法一幅。
(3)提名奖获得者分别奖励点校本《杏花村志·杏花村续志》一套。
(4)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首届“杜牧诗歌奖”作品集一套(由中国文艺家杂志社出版发行)。
(5)所有获奖作品均在《中国文艺家》杂志活动专刊刊登,并在安徽省诗词协会、杏花村诗社、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等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专刊发布。
(6)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首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九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并和评委老师们一起参加“循杜牧游踪、品清明诗意” 杏花村采风活动。
(7)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杜牧诗歌论坛”,听名家讲诗词。
4、评奖办法
主办方聘请国内著名诗人、评论家、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并邀请评委出席颁奖典礼。评选结果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公布。
(1)评审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3月9日
(2)提名奖公布时间:2019年3月中旬
(3)印制文集时间:2019年3月10日至3月25日
(4)颁奖时间:2019年3月31日
(5)颁奖地点:安徽省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6)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周啸天,四川大学教授,中华诗词学会原副会长,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叶如强,著名诗人,安徽省诗词协会会长
雁 西,著名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文学艺术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6两岸诗会桂冠诗人
陆 健,著名诗人,书法家,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向 阳,《中国文艺家》杂志主编
程 维,著名诗人,文人书画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江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张 况,著名诗人,书法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佛山市作家协会主席
(二) 首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九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1、活动时间
2019年3月31日
2、活动地点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3、参加人员
(1)评审委员会成员
(2)获奖作者及部分提名作者
(3)学术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
(4)杏花村诗社部分成员
(5)其他受邀嘉宾和诗友
4、活动流程
8:30 “循杜牧游踪、品清明诗意”杏花村采风活动
10:30 “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九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14:30 杜牧诗歌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