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郑正西的信

2021-08-25 22:47

  郑老师:
    凡是比我年长者,皆为师长,都值得敬重,所以仍然敬你为老师!
    应该是2014-2015年之间,你跟马某某等人发起“网络诗选”的时候,作为2014年3月就已经在学会任职的工作人员,当时我关注到你和你的网络诗选。
    对于国内诗歌的个别现象,我确实曾公开批评过,该文发表在上海的《劳动报》,提出了“人民是诗歌真正的判官”等观点,中国诗歌网和你的网络诗选分别转载过。
    今天山东等地的一些诗友转来你的“反腐文章”,很荣幸被你戴上“反腐”桂冠。你的文字表达方式,如同黄某某的口语习惯。读后,觉得应该告诉你一些真相。
    我是第三届中国诗歌学会理事、副秘书长,还被2015年11月在没有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情形下就称为“增补为会长“的黄某某任命为会长助理。
    你应当清楚,你手里所谓留存的,是黄某某举报中国作家协会某领导的相关信函。你也更应该记得,你在学会换届前,曾由黄某某出资来北京和其本人会谈,之间谈了什么,是否收受黄某某酬劳,只有黄和你知道。当时我以不在北京为由,婉拒了跟你见面。
    随着我对黄某某长期来状告中国作家协会某领导的真相大白,尤其是换届前黄某某动用学会公款60万元为举报祁某以扳倒中国作协某领导时,我对第三届会长黄某某以中国诗歌学会等名义,以反腐之名举报中国作家协会某领导的行径再也不能苟同。
    你一定不清楚黄某某与中国作协某领导之间的问题真相,故一直在为这些毫无根据的事端效力,自以为皆为正义之举,客观上而言,如我一样,被黄某某利用了。黄某某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还有6条涉及3.89亿元的债务未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人,而不是祁某等捏造的。你是网络高手,相关链接应该早已搜索收集。
    大约是2015年11月,中国作家协会某领导对黄某某直接指出:失信人员不能担任社会组织法人,此后,状告中国作协某领导的信件不断。这个真相说出来,你应该恍然大悟了。
    中国诗歌学会换届是中宣部和中央巡视组的意见(按照章程,早该于2017年4月前完成换届)。黄某某出于个人社会身份需要,拖延了多年。
    至于你在文中对杨克、王山、金石开、符力和我本人的批评和质疑,这是你的权力。如你有对第四届中国诗歌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一律欢迎。
    正义需要真相,诗歌反腐更需要真相。否则就不是反腐,反倒成为以反腐为名的恶势力。相信你对真相了解越来越多后,也会有你新的判断。
    希望上述数语,对你有些帮助。
    我找来了你的电话,本想给你打个电话交谈,最后决定还是以文字做个初步反馈。
    就此搁笔。
————
                        木汀
2021年8月25日于北京


附:中国诗歌学会公众号有关“自觉担当起新时代赋予诗人的责任与使命倡议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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